全国持续多日的升温让打工人们苦不堪言,纷纷在发微博吐槽高温天气:“我就像个冰淇淋,一晒就热化了,如果是雪糕刺客就好了,不怕晒晒不怕。”
中央气象台7月12日发布高温橙色预警,我国部分地区最高气温达37~39℃,江苏南部、上海北部、浙江南部、四川盆地东南部、重庆中西部和北部局地可达40℃以上。
来源:中国天气网
尽管热浪袭来、骄阳似火,如果打工人们能在炎炎夏日领取一份独属高温的津贴,也算是不错的安慰。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可以领多少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2012年下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但国家并没有统一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而是由各地自主制定,各省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不尽相同。
除了上述的高温津贴,出现以下情况用人单位还应该调整工作时间: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应该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露天作业不得安排加班。
谁能领高温津贴?
时间:6~9月或7~9月
条件: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同时,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领取高温津贴要注意些什么?
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
高温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发放方式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而防暑降温费是用人单位提供的福利待遇支出,是职工福利。其发放无特别要求,领取了防暑降温费的职工,若符合高温津贴的领取条件,仍可领取高温津贴。其发放方式既可以是现金支付也可以发放物品。
此外,一些特殊情况也要注意:
①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③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④ 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高温津贴的Q&A
Q:单位如果不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怎么办?
A:劳动者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而企业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夏季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由工会与公司直接协商,进行维权。或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直接拨打全国人社系统的电话12333投诉举报,由相关部门采取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
Q:上夜班还能领夏季高温津贴吗?
A: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与白天黑夜并没有关系,只要上班时间满足35℃及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条件,就应该得到高温津贴。
Q:室内有空调,是不是就领不到高温津贴?
A:当采取了措施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时,企业可以不给室内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非高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发不发、怎么发,企业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确定。
Q:企业将交通费转为高温费可行吗?
A:不能把其他津贴转为高温费。交通费补贴是专用于职工交通所支付的补贴;高温费是用于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劳动者的夏季高温津贴。两者性质不同、用途不一,不能混淆。
Q:“坐办公室”能领到高温津贴吗?
A: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以享受高温津贴。如果办公室温度无法降到33℃以下,还是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的。
Q:高温津贴是否需要计税?
A:高温津贴是需要计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高温津贴属于福利津贴,不属于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应该纳入工资薪金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