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限额提高!报销范围扩大!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发布!
2024-11-22 09:29
在当前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也在逐步调整。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报销范围是否扩大?激励与约束机制又如何运行?让我们一同深入了解这些政策的变化。
吉林:新增激励机制,最高限额提升至4000元
11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发布了《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新政策一览》。
一、缴费政策
1.缴费标准:
1)普通居民410元/人年(含10元长护险);
2)享受参保资助的困难群体260元/人年(含10元长护险);
3)特困、孤儿 10元(长护险)。
2.缴费渠道:微信、支付宝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二维码附后);各大银行。
3.缴费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4.政府补贴:不低于670元/人年。
二、政策变化
1.激励机制
连续参保,自2025年起,连续参保4年以上,自第5年起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当年零报销,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可累加,最高不超过8万元。
2.约束机制
固定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90天; 变动等待期,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再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30天。
三、待遇享受
1.学生
按照吉医保联〔2022〕19号文件规定,在校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保,且在学籍地参保享受待遇要优于在户籍地参保。 一是发生意外有保障,学生、儿童能够享受在校、在幼儿园期间符合规定的意外伤害待遇,在校(园)内发生的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包括体育运动、意外摔伤、烫伤、冻伤等等。门诊意外伤害待遇不设起付线,医疗费最高限额5000元,报销比例80%,最高可报销4000元; 二是两地就医均报销,外省、市到吉林市求学的学生(主要为大学生),在寒、暑假期间有就医需求,只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就可在就医地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地、户籍地两地可同时使用,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报销比例正常报销。
2.居民(包括学生)
1)门诊待遇 (年度最高报销额度700元)
2)门诊慢性病 (19种慢性病种,支付限额960至1800元不等) 起付标准300元/人年;享受多种病种保障待遇的,每增加一个病种,在限额最高的病种基础上增加300元。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和门诊慢病保障的医疗费用总和不超过6500元。
3)住院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4)大病保险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四、家庭共济
1.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
1)家庭成员,是指参保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需要办理医保共济账户绑定;
3)家庭成员参加有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并正常缴费;
4)家庭成员在定点医院看病、定点药店购药等个人负担的部分,可以使用已绑定的家庭成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进行支付。
2.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缴纳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
1)共济授权:微信搜索“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在“家庭账户共济”中添加家庭成员信息,按要求上传证件照片,共济授权,或 关注“吉林市医保经办”公众号(二维码附后)办理;
2)正常缴费:由职工医保参保人通过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支付其绑定的家庭成员城乡居民医保费;
3)代缴提取:待缴费成功并到账后,在“家庭共济账户代扣代缴提取”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缴费凭证截图即可提取相应金额;
4)注意事项:一是确认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充足,二是申报成功后预计3个工作日内拨付至预留银行卡内。
上海:筹资和个人缴费标准全部提高
11月15日,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2025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1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一、筹资标准
1.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7169元调整为7526元;
2.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4149元调整为4506元;
3.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2419元调整为2816元;
4.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149元调整为1546元。
二、个人缴费标准
1.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595元调整为655元;
2.60-69周岁人员从每人每年765元调整为825元;
3.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从每人每年935元调整为995元;
4.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大学生从每人每年295元调整为355元。
三、医保待遇
1.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2.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连续参保缴费激励和零报销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当年最高支付限额的20%。参保人员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缴费的,连续参保缴费年数重新计算。
3.除新生儿等群体外,未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补缴断保年度费用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修复缴费标准按照提出修复申请时所在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
4.城乡居民医保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降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1年,降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度不超过当年最高支付限额的20%。
唐山:个人缴费每年每人430元
日前,唐山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一、个人缴费标准
每年每人43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400元、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
二、报销范围扩大
把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还可以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同时,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50%,报销额度按缴费年限从50元—140元。
三、医保待遇
1.唐山市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30万元。
2.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我省规定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
3.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如果当年没有使用过包括门诊、住院在内的所有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报销,那么可以在下一年度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我省规定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4.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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