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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事关租房、购房、离职提取,5月起施行!
2025-04-29 14:32
浙江两地发布公积金新政
 
一、杭州:5月21日起,加大提取支持力度
 
4月21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杭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若干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5月21日起施行。
 
 
1.大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提取累计不超过购房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2.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力度
 
缴存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信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实际房租支出超过租赁提取额度标准上浮50%的,按租赁提取额度标准上浮50%提取。
 
3.支持城市更新住房改造提取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和列入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城市危旧房有机更新、共用部位维修后的个人分摊费用。
 
4.放宽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封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后,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5.简化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账户合计余额不超过5万元(不含未结利息)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时,可不再要求提供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司法证明。
 
二、宁波:提高贷款额度,优化提取方式
 
4月21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为进一步优化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相关政策作了调整。
 
 
1.加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 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优惠与多孩家庭、各类人才等支持政策不叠加享受。
 
2.减申请材料
 
死亡或宣告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含补贴账户)余额少于5万元(含)的,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在签署《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后,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提供已故职工仍有效社保卡的,可申请将住房公积金余额划入社保卡。
 
3.优提取方式
 
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可按默认顺序或约定比例逐月划转。 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强风险防控
 
借款人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结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房屋价格评估结果,综合房屋契税价格、房屋交易价格,低者作为贷款房屋总房价。  
 
借款人连续逾期2期(含)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优先偿还逾期贷款本息。
 
四川泸州:5月1日起,实施公积金新政
 
一、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
 
3月25日,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该通知从2025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
 
 
1.深化住房公积金互认互提政策
 
缴存人及配偶购买新建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政策性保障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凡房屋地址在重庆市荣昌区、重庆市铜梁区行政区域内的,取消其房屋地址应与缴存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的规定。
 
2.支持职工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缴存人或配偶、双方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自医疗费用结算之日起一年内缴存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同一患者重大疾病提取,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且不超过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重大疾病认定标准按《关于印发四川省职工保障互助会五个保障计划的通知》《四川省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2020版)》保障的重大疾病范围执行。
 
二、灵活就业人员也能享受公积金政策
 
1月17日,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届时,灵活就业人员可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享受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
 
 
1.政策涵盖哪些人?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且信用良好的人员(包括港澳台依法定居四川省人员和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
 
2.缴存方式
 
可结合自身实际,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按月缴存、自由缴存、一次性缴存三种缴存方式中自主选择一种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后可根据自身实际变更缴存方式。 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决定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但应符合本市当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下限标准,原缴存额低于本市最新下限标准的,按最新下限标准执行。
 
3.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人及配偶)个人账户余额×余额倍数(10倍)×缴存月系数。不超过本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最长连续缴存时间达到6(含)至12个月的缴存月系数为0.5,最长连续缴存时间达到12(含)至24个月的缴存月系数为0.8,最长连续缴存时间达到24个月(含)以上的缴存月系数为1.0。
 
江苏苏州:5月15日起,多孩家庭最高可贷210万
 
4月17日,苏州公积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自2025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核心亮点一: 养育未成年二孩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0%。 养育未成年三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40%。
 
政策核心亮点二: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两智一全”等新建改善型住宅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上限要求: 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苏州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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