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职场女性而言,除了工作中的小烦恼,每月总有那么几天身体无力、困倦疲乏,要是,这时候能休息一下就好了
近日#深圳痛经假经确诊可休1到2天#迅速冲上热搜第一,据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痛经假”由来已久,十余省份已明确
近日,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深圳市人社局答复表示,《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生理假有明确规定。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深圳市人社局的明确答复,使得“痛经确诊可休1至2天”的消息迅速登上热搜,并且使“痛经假”话题再次引起关注,走入公众视野。
实际上,“痛经假”的概念其实由来已久,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该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其中,女职工包括单位固定女职工、合同制女职工、临时女职工。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北京、上海、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甘肃、湖南、四川等在内的10余个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有的地区最长可休2至3天。
针对《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中有关逐步推广并健全企业女职工关爱卫生室的建议,深圳市人社局回复称,《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健全企业女职工关爱卫生室有明确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
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健全相应的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对卫生室管理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
女职工每班在100人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的温水箱及冲洗器。对流动、分散工作单位的女职工应发放单人自用冲洗器。
看完这条消息,很多网友表示:“这项举措对女性很友好”“很贴心”“建议全国推广”,也有不少女性表示:“有了痛经假,请假不再难以启齿”。
先别着急欢呼,如何落实是关键
今年六月初,广州的林女士就因生理期上厕所频繁而被公司辞退。尽管如实向上司解释,然而仍得到“身体状况不适合公司”的回应。
林女士与领导对话截图
由此可见,“痛经假”进入地方规定,对很多职场女性来说都是好消息。但文件出台的同时,其可操作性也引发关注。北京、浙江、陕西、重庆等地的规定中都提到,女职工请“痛经假”需要经医疗机构证明。但现实生活中,为请1天假专门跑到医院开具证明,让很多女性职工感到实际操作难度较大。由于没有量化标准,痛经的判断主要依靠病人主观自述,所以“经医疗机构确诊后”也很难在客观做到。
以浙江为例,2017年开始实施“痛经假”,可据媒体报道,实施后20多天,杭州医院没有对此开出一张病假单。即使是5年后的今天,也很少听说有人请过这个假。“痛经假”虽好,女性朋友爱起来却相当不容易。
在同样实施“痛经假”的陕西,也有报道称,有女性在医院申请此类病假条时遭遇多重障碍。病人或被要求在生理期来做各项妇科检查、或被告知“痛经假条只能在痛经当天开具”。针对这类现象,有网友就吐槽,等到痛经再去医院开证明,不如给经期的女性直接放假,还有网友顾虑,这看似好消息的“痛经假”,是否会成为女性就业以及职场竞争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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