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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
2020-08-03 09:03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给予灵活就业以政策支持,《意见》强调,把支持灵活就业作为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举措,坚持市场引领和政府引导并重、放开搞活和规范有序并举,顺势而为、补齐短板,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全力以赴稳定就业大局。

  《意见》提出三个方面政策措施。

  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注册服务。鼓励劳动者创办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

  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推动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行业提质扩容,增强社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

  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

 

  优化自主创业环境

  加强审批管理服务,开通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

  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

  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落实阶段性减免国有房产租金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优先向重点群体提供。

 

  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

  推动新职业发布和应用,更新职业分类,及时制定新职业标准。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免费发布供求信息,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

  研究制定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依法纠正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作为一种新的就业形态和生活方式,灵活就业是当前稳定就业的重要方式之一,甚至可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承担起就业“压舱石”的重要角色。

  目前灵活就业在多元化就业结构中发展迅猛,此次《意见》出台,推动新职业发布和应用,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研究制定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会充分激活灵活就业,释放更多创新价值。

  作为中国数字化灵活用工人才解决方案服务商,金柚网始终积极响应与支持国家的人力资源战略,搭建起“B+C”开放共享的数字化灵活用工平台,为企业提供富有竞争力的灵活用工产品与解决方案,推动人力资源产业的发展与变革,积极落实“六稳”、“六保”,为中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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