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是近几年比较火的一种企业用工模式,它是对传统企业模式的一个升级补充,用工方式颇为灵活,随时使用、随时停止,企业与劳动者双方之间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动关系。关于灵活用工可能大家了解的比较少,下面金柚网小编就根据多年从事灵活用工的经验为大家分享一下灵活用工的几种类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灵活用工的分类
灵活用工从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来看,可分为“非标准雇佣关系”和“非雇佣关系”两大类。
1、“非雇佣关系“,其实已经存在了一段时间了,在互联网新经济发展中,迎来了突破性的发展,是指自然人与企业不建立任何形式的雇佣关系,而是以自我经营的方式,与企业达成某种形式的业务合作,适用《合同法》、《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合伙关系(股权合伙、业务合伙、营销合伙等多种类型)
以自然人承包企业定量、单项或标准化项目为方式的独立承包人;通过平台,尤其是分享经济平台,完成单项任务的兼职/零工模式,以及线上、线下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自由职业者等类型。
2、“非标准雇佣关系”,有别于企业直接聘用正式员工,与劳动者建立的标准全日制劳动关系,标准雇佣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非标准雇佣关系包括使用劳务派遣员工;采取岗位外包/业务外包的模式,将标准化岗位或业务进行外包;使用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或其他类型的劳务工;使用小时工,即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者企业自身在符合条件的岗位上与劳动者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非标准雇佣关系用工的特点:
熟悉中国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有多年的员工关系处理和业务操作经验;深谙中国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和企业需求;以取得相关领域劳动力资源进行灵活配置为优势,并有客户积累,与客户的粘度高。
非雇佣关系的特点:
创新商业模式,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颠覆行业;一旦商业模式确定,可快速复制,特别在to C领域实现了指数级增长;能够产生和抓住直播、微商、个人资源分享、个人时间分享等“新风口”。
好了,关于灵活用工的这两种类型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虽然说灵活用工是近几年才开始“火起来”的,但是对于企业而言,灵活用工的好处还是非常多的,因为灵活用工可以合法合规节省企业用工成本,使人力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