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五一将至,一批重要新规上线或即将上线,事关企业和在职人员,让我们一起看看都有哪些变化↓↓↓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通知》提出,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有关实施条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那2023年1月1日至4月30日的社保费用有没有降低呢?
其实根据人社部2022年发布的《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就明确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最新发布的政策是跟这个政策相衔接的,换句话说,社保减免政策继续执行至2024年年底。
关于费率比例,我们以湖北省为例:
■ 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严格落实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的有关要求。
■ 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基准费率下调20%;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基准费率下调50%,统筹地区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以2022年底为计算时点。
国办重磅发文:事关稳就业、促发展和惠民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通知部署了哪些稳就业举措?将从哪些方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多方位扩大就业容量稳就业基本盘
“企业是支撑发展的力量载体,是吸纳就业的源头活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打出‘降、贷、返、补、提’等政策组合拳。”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介绍。
降,就是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预计年均减负约1800亿元。
贷,就是用好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贷款,对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小微企业,可发放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返,就是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发放一定比例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最高可到60%。
补,就是加大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政策落实力度,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延续实施到2023年底。
提,就是支持企业开展职业培训,将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底。
二、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2023年,高校毕业生规模创历史新高,青年就业依然面临一些困难。此次国办稳就业文件将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要内容,着力在拓宽就业渠道上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和工作安排。
在激励企业吸纳方面,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实施对象,由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展到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及登记失业青年,享受主体由中小微企业扩展到各类企业。同时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
公共部门岗位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支持。文件提出,公共部门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存量,加大补员力度,稳定招录、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合理确定招录、招聘时间。
下一步,国资委将推动企业通过扩大有效投资、超前储备人才、发挥产业链带动作用等务实举措,努力挖掘招聘空间;积极运用人力资源服务等市场化手段,规范程序、择优录用,引进更多高素质人才。
三、多层次提供就业帮扶兜牢民生底线
国办稳就业文件专门强调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保障基本生活。张莹表示,下一步将从四方面进一步提高就业援助精准性、实效性,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具体政策包括:
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
落实困难人员“一人一档一策”帮扶措施,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岗位,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组织专场招聘、定向推送岗位;
运用优惠补贴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及时做好失业保险金等待遇发放和社会救助等。
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广大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途径。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介绍,下一步将从健全制度体系、聚焦重点群体、发挥聚合效应、坚持需求导向、融通培训就业链条、强化技能引导六方面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
她表示,将充分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资金,全年计划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进一步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开展满足不同就业形态个性化需求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