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即将结束,还没有完成的朋友抓紧啦!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即可办理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3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如果纳税人有在2023年发生、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年中换工作:可能存在退税情形
一般来说,年中换工作,可能存在就业空档期,在次年个税汇算时,个税可能存在退税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以下简称56号公告)第一条,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月预扣预缴个税阶段,减除费用按5000元/月计算。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年度个税汇算时,综合所得减除费用的标准为6万元/年。
对于年中换工作的纳税人,按规定可以在个税汇算时扣除全年6万元的减除费用。若存在就业空档期,预扣预缴时少扣的减除费用,会形成多缴税款,在个税汇算时,可以申请退还。
个税扣除范围扩大
这项最多可扣2400元/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商保个税优惠政策做出了调整,不仅扩大了可适用保险产品的险种范围,还增加了产品保障内容,并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
商保个税优惠政策调整如下:
1. 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
通知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从原先的医疗保险扩大到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险和疾病保险。
注意: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间不低于3年;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不低于5年。
2. 扩大产品被保险人群
适用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本人,也可以是其配偶、子女或父母。
个税APP新增展示五项个人所得
近日,个人所得税APP更新引起不少小伙伴的关注。
在个人所得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中,新增展示五项个人所得,即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12366客服表示,该五项个人所得确实为今年新增的显示项目,主要是可以让有上述个人所得的人在个税APP上查询收入、个税明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包括九项,分别是,(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汇算清缴是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即《个人所得税法》中提到的前四项个人所得,此次新增展示的五项个人所得主要是查询、展示的作用,并不改变汇算清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