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400-081-5888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工作日 9:00-18:00)

社保计算器
试用期考核不通过等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吗?(下篇)
2022-08-02 10:10

“前期回顾

试用期考核不通过等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吗?(上篇)


一审法院认为:

      某公司提交的电子邮件中能够显示庞某入职之初公司即告知了员工培养计划以及其工作内容,试用期考核表亦描述了庞某试用期考核不通过的理由和原因,庞某在尾部签字确认,因此公司据此解除与庞某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故庞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二审辩论

庞某:

      与员工签订书面试用期考核表即宣布试用期不合格的行为是违法行为,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毫无责任感的宣布试用期不合格,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给我造成巨大损失。


公司:

      同意一审判决。公司有一份试用期考核表,载明庞某系适用期考核不合格,因此庞某不符合公司用人标准,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法。

 

二审观点

二审法院认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中的录用条件,应当是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之前即向劳动者告知的明确、具体的聘用条件,并且用人单位通常会通过多轮面试、背景调查等形式考查劳动者的品德、性格、能力、学历、工作经历等各方面是否符合其录用条件和岗位要求。

      然而公司并未就录用条件到底有哪些进行举证,也没有举证证明曾将具体录用条件明确告知庞某,甚至没有阐明具体的录用条件是什么。公司解除的事实理由是,庞某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主要证据是《试用期考核表》,而根据该表描述的庞某的表现,“试用期内产出未达预期,未能按预期完成目标;学习能力一般,沟通不是很顺畅,有些固执己见,钻牛角尖,有一定的技术功底,工作经验较丰富;责任心强、经常主动加班加点、有激情、工作纪律好;对IP转发、路由、交换协议方面有丰富的经验;遇到问题多向其他同事请教、讨论,特别是自己不太熟悉的领域上。”

      上述描述有褒有贬,并没有明确说明庞某的表现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从该表,本院难以确信庞某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公司的单方解除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综上分析,公司的单方解除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公司应当向庞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声明:本站资讯系本网编辑转载加工后发布,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网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最新资讯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
金柚网法律专家团队,精研雇佣风险控制、合规支持、普法解读!本期看点:2023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其中案例八、九、十为劳动争议,现分享如下
2023-03-07 15: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12月26日,最高院发布《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为全文内容: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坚持突出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基础。为完整、准
2022-12-29 09:30
湖南高院发布十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下)
金柚网法律专家团队,精研雇佣风险控制、合规支持、普法解读!本期看点:5月5日,湖南高院通报近五年全省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十个典型案例,本篇为下篇
2023-05-11 10:07
北京人社局发布2022年度劳动仲裁典型案例
金柚网法律专家团队,精研雇佣风险控制、合规支持、普法解读!本期看点:12月22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2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仲裁机构还对每个典型案例进行了释法分析和风险提示便
2022-12-27 10:08
什么是就业性别歧视?(下篇)
金柚网法律专家团队,精研雇佣风险控制、合规支持、普法解读!本期看点:一审法院判决:酒楼方赔偿宋女士精神抚慰金2000元,驳回宋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2022-11-22 10:22